赣州章贡区房价租房信息-赣州章贡区房价2021新楼盘价格
1.2014年赣州公租房7月份什么时候摇号
2.赣州租房补贴相关问答赣州购房补贴
3.赣州市章贡区廉租房申请表怎么填?
4.赣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2014年赣州公租房7月份什么时候摇号
是的,,赣州市中心城区2014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将于7月中旬举行摇号分配仪式。
据了解,根据以往惯例,公租房摇号分配仪式将在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6号赣州市广电中心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参加的对象将有人大、政协代表,公证人员、监察人员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代表等。此次摇号的房源将有一万余套,申请家庭户数在九千户以内。由于房源所处位置的数量不均,并非每位申请户都能够摇到自己所申请的房源。
房源充足高校园区房源及二居室房源最多
市中心城区今年可摇号分配的保障房有近1.2万套(一居室2388套,二居室8700套,三居室828套),可解决3.96万人住房困难。具体分布在以下几个地方:
阳光·金色春城:位于创新园区创新五路南侧、赣南大道西侧,共有5959套,其中一居室1056套、二居室4903套;
阳光·黄金家园(B区):位于开发区杨梅新村,共有1981套,其中一居室70套、二居室1083套、三居室828套;
阳光·龙都嘉苑(A区):位于原老钨钴厂区5#地块,共有1895套,其中一居室376套、二居室1519套。
和谐公租房:位于开发区风采路,共有820套,其中一居室410套、二居室410套。
平安公租房:位于开发区章贡大道,共有949套,其中一居室380套、二居室569套。
幸福公租房:位于出口加工区创新大道西侧,共有312套,其中一居室96套、二居室216套。
拎包入住 无需二次装修租金价格低廉
赣州市保障房以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且80平方米的大户型不超过总户数的15%。目前主要以二居室为主,兼有一居室和三居室。对新建的保障性住房确保门窗齐全,厨房、卫生间设施完备,地面平整,墙面光洁,水、电、气安装到位,满足直接入住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原则上为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为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10%。物业服务费不高于本地普通商品房物业服务费平均水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廉租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提出意见,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确定后公布执行,依据市中心城区物价水平的变动,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物业服务费由产权单位在收取租金时一并代收。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且实行统一租金,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承租家庭,在缴纳全额租金后,廉租住房租金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差额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已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中,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承租家庭是指低保家庭,其它配租家庭均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目前,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含物业服务费)结合层高及地段等因素,公租房的租金价格为5-5.5元/㎡/月(含0.5元/㎡/月物业管理费-1.5元/㎡/月物业管理费)不等。如渡口路、宜芬村和吉埠新村(吉泰新城)为5元/㎡/月,赣南大道(龙都嘉苑)高层、红都大道(章江南苑)和牌坊下为5.5元/㎡/月,香江大道(黄金家园)和高校园区(金色春城)多层为5元/㎡/月、高层为5.5元/㎡/月。以龙都嘉苑二居室60平米房子为例子,周边租金大概为1000元/月左右,公租房含物业管理费的电梯房才3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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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有什么区别?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都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方式,和其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均属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范畴,申请家庭在不同保障类别和方式之间不得重复享受住房保障。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有什么区别?
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象为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扩大至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即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归集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畴。
现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享受家庭,今年内仍可继续按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享受补助,但需在2020年12月底前重新递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资料,通过资格核定后,才可按规定继续领取补贴或进入轮候。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分为二档,第一档为15元/平方米·月·户;第二档为9元/平方米·月·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按户确定,按月计算,按季发放。月补贴金额为家庭保障面积乘以补贴标准。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保障总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具体为:1-2人户家庭保障面积30平方米;3人户家庭保障面积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
比如,申请家庭为一对夫妻带一个子女,符合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档租赁补贴标准,则其家庭每月可领取租赁补贴405元,每年达4860元。
四、申请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第一档申请资格:中心城区户籍,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且能够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米以下,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第二档申请资格: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能够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6760元以下,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非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连续稳定工作,能够提供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足额缴交同期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补充解释
共同申请人
1.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包括:夫妻;夫妻与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因学、因病、因残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继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等。
2.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住房
1.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自有住房或租赁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除以申请家庭人口数计算确定。
2.已经或正在享受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棚改安置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3.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域范围内,拥有店铺、写字楼、仓库、厂房、车库等营业性非住宅或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4.因住房保障失信行为,惩戒期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5.申请家庭有自有房屋交易记录,除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第一档的对象及下列情况外,不得申请:符合《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文件所列病种,可提供由医保定点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家庭成员患病证明。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或灾害,可提供由居住所在地街办出具的证明。因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可提供离婚证和双方就产权转移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且已按协议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
6.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商品房屋的房屋租赁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或区级住建部门出具。
7.集体土地上自建房等非商品房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街办参照房屋租赁证明的内容,出具相关证明。
汽车
1.拥有排气量超过1.6L以上,或新车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车辆的家庭不得申请。
2.新车购置价为新车发票中的含税价。大中型客货车除车辆登记证载明为营运车辆外,均视为普通汽车。二手车购置价以新车购置价为准,若新车发票遗失,应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证明,并以同款车型上市当年厂家发布的新车指导价为准。
3.申请家庭拥有大中型客货运营车辆或小型货车等车型,用于谋生,其运营收入已列入家庭年人均收入计算,且该车为本家庭唯一汽车的,可以申请。
4.申请家庭拥有两辆及以上小型汽车的,不得申请。
收入
1.个体工商注册资金超过10万元或拥有公司股权资产超过10万元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2.申请家庭的自有房屋因拆迁征收且为货币补偿的,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协议载明的货币补偿款计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3.申请家庭拥有大中型客货车辆的,其运营收入计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其他
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情况,可视为交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五、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行即时受理,集中审核,原则上每半年审核一次。申请人可在赣州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线上申请或下载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表》线下申请。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办、非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到工作所在地的街办递交《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家庭成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工作收入证明、共同居住证明、住建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街办出具的《非商品房类房屋租赁证明》。非中心城区户籍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相关申请流程、表格下载等信息,可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题”中,查询最新动态。
六、如何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资格?
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核执行“三审”。即通过申请家庭成员信息大数据比对后,由街道初审、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复审。通过“三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由市住保中心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
七、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如何享受补贴政策?
市住建局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住房保障需求和资金预算,确定中心城区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计划,并随着中心城区人均居住水平和居民年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当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数量小于登记年度租赁补贴计划数时,可直接享受租赁补贴政策;当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数量大于年度租赁补贴计划数时,市住保中心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保障家庭,未中签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家庭在次年可列入优先组摇号。
八、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可优先摇取保障资格的情况有哪些?
1.对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
2.优先保障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员工和青年医生、教师及重点发展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上年度未中签的轮候租赁补贴对象。
九、中签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后,是否可以一直领取补助?
租赁补贴保障登记的有效期为一年,保障家庭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受理申请的街办提交相关材料,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资格年审。年审符合条件的,租赁补贴第一档对象可继续保障,租赁补贴第二档对象则需重新参加租赁补贴发放资格摇号,中签后方可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当租赁补贴轮候家庭数小于年度发放计划数时,可不经摇号,直接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十、什么条件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可实现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保障形式的互相转化?
1.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对象自愿转为申请租赁补贴的,在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后,次月起可直接转为租赁补贴保障,但次年仍需通过资格年审,按规定参加资格摇号,决定是否继续享有保障资格。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在补贴保障登记有效期届满后,放弃租赁补贴登记,可申请改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按批次与新申请家庭同时摇取轮候家庭顺序号。
十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了,怎么处理?
已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家庭,因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或家庭人口、收入、资产等发生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主动向区住建部门申,由区住建部门进行核查,核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市住保中心审核后,取消登记并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或取消轮候资格。
同时,区住建部门应进行日常核查,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经市住保中心审核后,取消登记并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对家庭生活条件改善,不再符合第一档租赁补贴条件,但仍然符合第二档租赁补贴条件的对象,经市住保中心审核后,从发生改变的次月起调整补贴标准。
十二、市、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投诉或举报的****是什么?
可登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中“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题”查询最新联络方式。
①章贡区房管局地址章贡区阳明路26号;
②赣州经开区房管所地址经开区金邮路塞纳春天小区15栋18号商铺;
③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地址蓉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215;
④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地址蓉江新区新赣南大道1888号
⑤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章贡区厚德路81号建设大厦602室。
十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该项业务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文件、产权人身份证明、承租人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等扫描件。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此项业务不收费。
赣州市章贡区廉租房申请表怎么填?
没有什么比一个简要的阐述迫切需要政府廉租房,看细节,你可以看看,尽可能的写。
新的家庭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其他文件可以追究责任的位置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廉租住房保障证(包括临时)领取申请表,如果你不能提供住房保障证“,遵循的家庭新的应用程序接受,相关政策的新工艺,家属对
BR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一)单
(包括离异)申请人未满35岁。确定由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到两年的时间里,
(c)在5年的住房转让行为和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列入保护的范围。申请转让住房的家庭成员,并提供相关证明,除了直系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拆迁,拆迁补偿“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措施43应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政策; <BR
(五)锚锚定帐户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住房;
(六)有一辆车或营运机动车的高收费学校的; />(G)的建设,购买商业楼宇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H)资金安排他们的孩子到国外学习或研究
你看的资格标准,并希望能够帮助你。
赣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办理事项廉租住房申请摇号分配申请依据1、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2、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4号)5、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7号)6、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市府发[2007]15号)申请条件1、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以下;2、人均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3、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房户口;4、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社区)出具的现住房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当地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5、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一榜公示;2、初审。社区居委会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材料移交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进行二榜公示;3、联合复审。街道办事处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全部申请材料移交房管局,由市房管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查,经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进行三榜公示。公示后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由市房管局核发摇号通知单。4、公开摇号后,由市房管局核发实物配租通知单。办理时限50天(此时限为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办结时限;市政府批准摇号时间以通告为准,不在此时限内)收费标准无办理时间地 点时间:通告规定时间地点:通告规定地址****8353134监督电话82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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