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忻州市七一路小学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忻州市七一路小学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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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忻州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忻教发201529号文件)和忻府区教育局忻府教字201541号、忻府教字201542号的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我校201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1547号文件精神,2015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

 二、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范围内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进行。

 2、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3、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五、领导小组

组 长:宋丽芳

副组长:褚全礼 郭彦君

成 员:李登森 刘秀莲 李玉英 

   姚俊骁 郜建华 

下设招生组、核查组、咨询组 

 六、报名条件

 1、忻州市城区户籍(七一北路、南路、长征路、南城、新建路、播明派出所),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 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2014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 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5、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2014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并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 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

 ①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②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指本市其它县、市户口,外市和外省市户口)。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缴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水电煤气费证明、市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

七、招生范围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花园街,北至雁门大道;

2.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路;南起气象南巷,北至雁门大道。

后附: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八、招生时间及程序

1.6月2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0日--7月12日,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校领取《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认真填写。

3.7月15日--7月19日,学生家长(监护人)携带《201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7月20日—7月25日,调查核实。7月25日报名截止。

 5.8月10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6.8月15前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九、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报名地点、咨询方式、电话

七一路小学教学楼一楼;请登录学校网站查看;

 电话:0350-3305553 15203508448。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2015.6.24